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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周末-勾引前奏(1 / 2)

入职第一周就这么过去了,会议结束的那天下午,孙志对万千壹极为殷勤,问东问西,万千壹对他的问题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,只是一笑置之。

孙志弄不清万千壹的态度,但如果她跟盛世的公子爷是发小,那代表两人感情不错,他孙志,竟然攀上了盛世的这层关系,说出去多体面。

万千壹不知道孙志心里是怎么想的,她知道后会瞠目结舌,一个人的联想能力怎么能这么丰富。

不管怎么样,她可算熬到周末了。周六,她一觉睡到了十点多钟,她试图把上班损耗的精力都睡回来。她起床后随便给自己捣鼓了一点吃的,就出门了。

她打算去一趟深城的市图书馆,学生果然还是对图书馆或者自习室情有独钟。

她知道自己在房间里一定会不停地玩手机刷短视频来放松。她有几次晨昏颠倒地刷手机,一整天不出门,作息不规律,结果头重脚轻,对外界的反应极慢,所以她必须迫使自己走出家门,走出寝室。

本来,周五晚上,林疆理想约她今天中午出去吃饭,她说她要去图书馆办张读者证,顺带在图书馆泡一天,因为她刚来到深城,想自己出去逛逛。

林疆理不死心,又问她愿不愿晚上打球,上了一个周的班,运动放松。

她说“好”,本来她就有运动的习惯,在学校健身房办了张年卡,平时学习压力大或者精神不太好,就去运动产生快乐。

万千壹在大脑里立马把自己还算能拿得出手的球类运动想了一遍,乒乓球、篮球、橄榄球通通不会,排球在学校上了几门课,刚刚入门,也只有羽毛球了,她虽然是个野路子,但最起码能发球并接到对手几个球,她和舍友有时会去操场或者体育馆打球。

“可以打羽毛球,理理,我还算能接到几个球。”

“好,那去阿正的俱乐部吧,离金港花园不是很远。”

“?怎么一言不合就开店?”真想跟他们这些有钱人同归于尽。

“我让阿正给咱俩留一个单独的场地房间。”

“好。”

万千壹回想着昨天晚上两个人的对话,站在地铁车厢里想着今晚要穿什么样的衣服,她默默做了个决定,她不仅要打球,她还要漂漂亮亮地见林疆理。

到市图书馆需要坐四十多分钟的地铁,她想起昨晚跟雨晨的通话。

“千壹,我客户里有个法务长得有些小帅,我已经跟他成功搭讪,明天约会看电影。”宋雨晨的语气略带得意地说。

“我靠,你666啊。”万千壹不得不佩服宋雨辰的行动力,说遇到帅哥就行动,雨晨果然没骗她。

“我本来是不好意思,我觉得‘骚扰’他不太好。但我有一天洗澡的时候,突然惊醒,那些恶心的丑男人看见美女不管不顾往上贴,美女表示厌恶还要纠缠,特别自信,觉得自己肯定能钓到一个美女,凭什么啊,丑得要死,他们就不配活着。凭什么我们女生追帅哥的时候要考虑自己配不配,我们要学习男人的自信好嘛,直接上去问帅哥谈不谈,不谈,好,那睡不睡,约不约,想睡想约就可以,考虑那么多干什么,”宋雨晨气愤地说,“姐一定要睡到帅哥。”

“对啊,凭什么,我生活里遇到的女生,都会把自己收拾得妥妥当当的,都很美好。比男的强得不是一星半点,所以那些丑男人都不要脸皮地追好看的女生,凭什么女人要考虑自己配不配得上一个男人,谁说追帅哥就一定只能是顶级美女,谁制定的标准?喜欢就说,他拒绝了,你说ok,换下一个追,这有什么。”

“对,所以我要约!你也给我勇敢起来,勾搭你发小,我就不信,凭咱俩的魅力,怎么就睡不到帅哥,帅哥是什么高贵的东西吗?我喜欢帅哥他们就存在,我不喜欢他们就一文不值!”

“雨晨!你真的很好!”

“千壹你也是!”

“不管怎么样,祝我们学业顺利,事业有成,有钱有自由,再来些美男点缀生活!”

万千壹看着窗外的沉沉夜幕,她知道,这个世界重男轻女,她亦知道,在下行的大环境里,每个人生存得都艰难,但她仍想祝福女性,自信自立自强,因为她相信,女性身上有一股天然的韧劲,她们不论在任何时候,处在何种境地,都能绽放出自己的华彩!

“对!”

所以,她决定听从雨晨的建议,既然林疆理长得好,有钱,又喜欢她,她就先迈出勾引他的第一步,毕竟帅哥嘛,反正谈起来她不吃亏。

万千壹本来想在图书馆预约一个位置,结果她发现图书馆早已人满为患。

在这些人里,并没有几个人在看图书馆里的藏书,不管是中年面孔还是年轻面孔,他们的桌子上,摆放着的书大多数都是考研或者考公的书,平板里放的是考公和考研的课程。

她穿过一排排书桌,升起怜悯与敬佩,这两种感情交织在一起,因为,她曾经也是她们其中的一员,考研,十个月没有回家,只是她运气比较好,大四毕业就直接读研,但她在两年后,极大可能会踏上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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